2019年省級科技創新券工作已全面展開,為引入更多優質科技服務機構采用科技創新券向省內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者提供服務,現啟動2019年度省級科技創新券服務機構入庫(第二批)征集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省級科技創新券支持服務類別
2019年度省級科技創新券重點支持科技服務機構為省內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業者提供與科技創新活動相關的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等服務(詳見附件2)。
二、省級科技創新券服務機構入庫條件
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 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服務機構,或具有獨立對外提供服務資質和能力的非獨立法人機構(如二級學院、重點實驗室、重點平臺等)。
(二) 應當具備科技服務能力,有一定數量的專業人員,并具有從事科技服務一年以上的業務基礎,近三年無不良記錄。
(三) 應當具備相應的科技服務資質(詳見附件2)。須提供由國家或者省市批準的資質證明、完善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使用制度(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的機構須提供)、符合省級科技創新券支持領域的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由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及市場指導價格,鼓勵服務機構對創新券使用企業給予優惠價格)。事業單位所提供的服務收費應按相關財務制度和收費管理規定執行。
(四) 已在“華轉網”注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符合條件(一)、(二)、(三)的前提下可同時申請入庫服務機構,但不得使用科技創新券購買與其服務類別相同的科技服務。
三、入庫程序
鼓勵各地市發動優質科技服務機構注冊登記入庫。省內高校、科研機構發動重點實驗室、重點平臺等注冊登記入庫。
(一) 科技服務機構在線申請。
科技服務機構登陸全省科技創新券信息服務平臺(華轉網,http://sctcc.cn),在線填寫入庫申請表,并上傳如下附件:
1.蓋章后的入庫申請表掃描件、營業執照/法人證書(非獨立法人服務機構,提供依托法人單位的相關執照)。
2.單位獲取的資質證明。
3.上年度完稅證明。
4.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復印件,審計工作尚未完成的,可以暫由財務決算報表代替。
5.服務產品收費標準清單。
(二) 組織評審。
省科技廳將聯合省生產力促進中心、華南技術轉移中心對申請入庫的服務機構進行審核,形成省級科技創新券服務機構擬入庫名單。
(三) 名單公示。
省級科技創新券服務機構擬入庫名單將在省科技廳網站、“華轉網”進行公示。
(四) 入駐平臺。
對于公示無異議的省級科技創新券服務機構,“華轉網”開設網上旗艦店并授予“廣東省科技創新券服務機構”資質,機構在網上旗艦店發布服務產品、價格、樣式合同等。
四、激勵措施
華南技術轉移中心將對“廣東省科技創新券服務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業者提供科技服務情況進行激勵。
(一) 按照科技創新券服務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者提供服務年度累計服務金額5%的比例給予獎勵,年度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二) 在年度末,根據服務機構接受創新券提供服務的數量、累計金額、企業好評度等進行綜合評價,在“華轉網”對評價結果進行公示。評價為優秀的機構給予20萬元獎勵;評價為不及格的機構取消其“廣東省科技創新券服務機構”資格且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入庫。
五、入庫通知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17:00為省級科技創新券服務機構(第二批)入庫申請受理時間。
附件: